不如相遇(杨戬&李寻欢)
1.不是cp
2.没有看过戬欢水仙文www如有撞梗,咱负全责。
3.从原著(小李飞刀)中间插入的,表达能力欠缺,又不想多引原著,看不明白的地方欢迎询问。
4.推一波小李飞刀原著,带入小表哥很有感觉,强推。
5.哦惯例ooc忘了
(一)
黄昏;余晖染红宅院。
院后弄堂的小店里燃着几只烛。
巨大的破落宅院遮住了日月,弄堂终年见不得光,鸡毛小店更是阴暗。
一年多前,也是黄昏,来了位与众不同的客人。
身材很高,落拓又憔悴,但他的眼睛很清澈,很平静,对店主孙驼子,残废的侏儒,没有嘲笑,更没有怜悯。
他的行为更加与众不同。
日日十四壶酒,店里喝下七壶,再携着七壶回房。
一面咳嗽,一面喝酒。
孙驼子有时虽然好奇,却也不会多嘴。
他只是经营着卑贱角落的卑微生意,维持一口活下去的气。
直到几个月后,一个风雨交加的夜晚,他救起咳倒在地的客人。
从那以后,他才明白这人是自己找死。
后来他们似乎就成了朋友。
那客人自称“酒鬼”。
又是一个黄昏,那人坐在角落里,静静地喝着他的七壶酒。
一年多里,他从未踏出小店一步。
孙驼子缩在柜台里打着哈欠,天越来越冷,客人更少,有时连着两三天都不见一人。若不是有那“酒鬼”,恐怕他连买炭火的钱都没有。
天色渐晚,依旧没有人来。
“打烊了。”孙驼子招呼“酒鬼”一声,要他回屋去睡,屋里暖和。
“再等等,外面有人。”那“酒鬼”摇了摇头,慢慢地喝他的酒。
孙驼子不信:“你怎么知道?”
“酒鬼”笑了笑,道:“我听见了。”
话音未落,一个人便跌了进来。孙驼子看他脚步虚浮,身形一晃却稳住了,竟是没有倒。
那人撑住门框,头深深地埋下去,急促地吸了几口气,引起身上的玄衣一阵战栗。
须臾,黑衣人直起身,缓缓地向柜台走去。
微卷的长发及腰,在夕日下仿佛镀了层金,这人虽高,但身量倒是极为清瘦。
解下腰上的玉佩,推至孙驼子面前,淡淡道:“一间上房。”
孙驼子虽不识货,可也看出来不是凡品,陪着笑收下,追问道:“客官可需要些吃食?”
那人一顿,睫羽一动,点头道:“茶就好。”
“好嘞,您稍等。”
孙驼子应了声,抬眼间发现那人额头正中,碎发遮掩的地方露出一道红痕,不显怪异,反而有种清绝出尘的俊秀感。
“掌柜的,兄台,若是不嫌弃的话,不如拼一桌?”一直坐在角落里不吭声的“酒鬼”忽然搭话,向黑衣男子略微抬起酒壶,笑道:“毕竟一个人喝酒,实在是太无趣了。”
男子看向“酒鬼”,似在打量,也不多言,只道:“恭敬不如从命。”
“酒鬼”忽然觉得这人很有趣。
(二)
菜上齐,极窄的木桌坐了三个人,只是两位客人足够瘦,店主又是个侏儒,倒也不显挤。
“酒鬼”当然只是喝酒,偶尔夹点豆干,黑衣人安安静静地吃着东西,在孙驼子看来,动作有说不出来的生疏感。
气氛有些闷,孙驼子陪着“酒鬼”喝酒,自然也找不出什么话来。
食不言。
孙驼子无端觉得刚来的客人和“酒鬼”一样,有种不俗的气质。
待到“酒鬼”喝得差不多后,黑衣人一抱拳,道:“兄台请了,鄙姓杨,兄台如何称呼?”
“酒鬼”苦笑,知道不能再用酒鬼的称呼来搪塞这人,便道:“在下李某。”
又觉得这人真的十分有趣,互通姓名都要用点心计,于是笑道:“相逢即缘,酒虽糙了点,但胜在酿酒人心意醇厚。杨兄不来一杯,岂不遗憾?”
一旁收拾的孙驼子手下一顿,他怎么不知道自己有什么心意?
这个酒鬼真是,为了劝人陪他喝酒,什么话都能扯。
推却不下,两人尽是一口干了。
随即同时呛咳起来。
李寻欢本就长着痨病,方才高兴起来又喝了不少,超过了平时的七壶,这一下又干得猛,直咳地苍白的脸上泛起不正常的红晕。
杨戬也好不到哪去,只觉好不容易平息下来的法力开始乱窜,闷闷地咳了半天,前胸的伤口几乎崩裂。
闻到空气中淡淡的血腥味,咳惯了的李寻欢,控制自己很快停下来,有些歉意,苦笑道:“不想杨兄不胜酒力,是李某的过错。”
此地不甚太平,携枪带棒的凶神恶煞随处可见。带着重伤难免会被有心之人惦记。
杨戬也知他故意为自己遮掩受伤的事,闷咳了几声,摇头勉声道:“李兄不用在意,总要是学着喝的。”
孙驼子摇摇头,嗜酒如命的人,他可是见识到了。
收拾完,端着碗筷去里堂,孙驼子忽然意识到两人有点像,酒鬼本就俊郎,若是……若是再年轻一些……他抓紧了盘子,那不就是另一个杨公子?
(三)
有缘的人熟悉起来总是分外地快。心智相近的的人则更快。
此后的几天里,孙驼子总能看到两人对坐,一人喝酒,一人沏茶。酒是腥酒,茶是粗茶。
喝酒的总是感叹生平最讨厌的事之一就是无人陪酒,之二是一桌人陪着,却都不喝酒。
沏茶的总是一副听不到看不到的样子,偶尔掀掀眼皮,翻个意义不明的白眼,在他手下,简陋的茶具与熟练的茶艺浑然天成。
孙驼子也乐的有人陪着酒鬼,不让终日他浑浑噩噩地,对着小楼上冷冷的窗子出神。
“我虽然不喜欢喝茶,但如果你请我的话,我也不会拒绝。”
“李兄是想杨某,劝你戒酒吗?”
李寻欢忍了忍,终笑道:“你怎么知道?”
“李兄自是不肯戒的,又何必听呢?”杨戬手下不停,抬目瞥了旁侧的人一眼了,低头浅笑道。
“杨兄……此事有趣极了。”
“的确有趣。”
……
类似以上的对话,几天之内没有重样,如果小店里有说书的人,一定会将其记下,当做一件相见恨晚的美事去谈论。
提起说书人,说书人就来了。
白发苍苍,手拿旱烟的蓝衫老人,和他梳着麻花辫,有着水汪汪大眼睛的孙女就在这时来了。
此时小店里挤满了客人,就是在旺季也没有如此多的主顾光临。
只是这些客人面色不善,各自带着奇特的兵器,连弄堂吹来的风都带着腥气。
说书老头与丫头,先是将例无虚发的小李飞刀一阵好捧。但捧地让人信服。
后又卖给有心人情报。
期间似有意,似无意,将目光向角落一瞟,正是李寻欢与杨戬的方向。
最后老头长长地出了一口气,慢慢道:“……英雄也好,酒虫也好,一个人欠的账总要自己付的,赖也赖不了,躲也躲不掉。”
复又叹一声:“但莫要将自己逼得太紧……不然,总要有人后悔的。”
说罢,不理一干人,携着孙女离了小店。
李寻欢也长长地出了口气,看向杨戬,笑道:“杨兄可将江湖人物记全了?”
杨戬缓缓地闭眼,睁开,松开捏得死死的茶盅,眼睛不知望向何处,叹道:“是,杨戬受教。”
李寻欢看了看茶盅,压下活络的心思,复又苦笑,这个人真是,一点亏都不肯吃,一点便宜也不肯占。
已经猜到他就是小李飞刀,所以将自己的名字也告诉他吗?
(四)
随手拔出插在桌上的暗器,将纸条揉皱,李寻欢无奈道:“杨兄,看来我们要离开了。”
“因为我们被栽赃了。”杨戬淡淡道。
“他们今晚就会收到相同的信息。”李寻欢道。
“就会想起这里的情景。”杨戬道。
“没想到在不知道的时候,宝藏就在我们手里了。”李寻欢玩笑道。
“掩人耳目,众矢之的罢了。”杨戬沉默。
信纸上写道:九月十五夜,兴云庄有重宝将现,盼阁下勿失之交臂。
连夜离开,孙驼子还有些不舍,不得不承认,和酒鬼拼酒的日子,其实蛮快活的。
但趁早离开,也是保护小楼的主人和孙驼子。
继续待下去只能当靶子,招来越来越多想要分一羹的人。
况且,活靶比死靶,难以掌控多了。
为了不暴露行踪,两人不雇马车,施展身法,掠过树丛。
旁人只道小李飞刀例无虚发,哪知李寻欢轻功之高,也少有人能够比得上。
李寻欢自认不是谦虚的人,可杨戬的轻功,显然不在他之下。
杨戬不是这里的人,不认路,便跟在不惜全力的李寻欢后面,竟步步不落。
相对于法宝,杨戬更愿意相信手中紧握着的神兵,所以即使法力无可施展,他仍是武道上的战神。
夜风撩过杨戬额前碎发,那抹红痕在月色下更加明显,熠熠生辉,仿佛第三只眼睛。
这样明显的特征,这么重的伤,这样的身手,自入关以来,李寻欢对这人的事迹竟闻所未闻。
杨戬,想必不是中原人士。
塞外的后起之秀?
李寻欢摇摇头,他一向不喜欢窥探别人的过去。面对如此神秘的杨戬,他只觉得有趣。
一声清啸,李寻欢与杨戬对视一眼,勾了勾唇角,终于来了。
脚下一顿,牢牢地立在树梢。林中冲出七八个人来,将两人团团围住。
正是店中的四批人。
“杨兄使得什么兵器?”不理对方咄咄逼人的质问,李寻欢云淡风轻,朗声问道。
把盏言欢之时,他曾无意间瞥到杨戬的手指,那些细微的压痕,他再清楚不过。
是常年执笔留下的痕迹。
当然还有握过兵器的痕迹。
“枪。”说罢,身形急掠,目标正是手执长枪的杨承祖。
杨承祖的长枪长度与三尖两刃枪相差无几,想来应会顺手。
杨戬回答的那一刻,周围人已然明白这人动的是什么心思,顿时怒不可遏。
好狂的人,竟想从敌人手里夺兵器来使。
其实杨戬并不稀罕那支凡枪,只是那天三尖两刃枪被甩出去时,他解开了三首蛟的封印,如今不知所踪。
身形变换之间,所有人都加入了战场。
一柄长枪在杨戬手中拦、拿、扎、刺,从手腕到腰身的劲力瞬间迸发,枪身宛若游龙,枪前段圈大圈小捉摸不定,灵活异常,与圈相击的人皆是一震,兵器几欲脱手。
李寻欢凭飞刀出名,但这并不意味着他身上功夫不行,相反,辗转腾挪间,他还能暗叹杨戬一声好功夫,随即飞刀见血封喉。
杨戬使得是长兵,对方难以近身。且招式琢磨不透,不是杨家枪也不是岳家枪,挑刺劈点间自有奇绝的转化。
李寻欢的飞刀更是防不胜防,他一出手,对方的眼睛就流露出了恐惧。
但没有人能够退后,只有拼死一战。
对李寻欢只能缠,让他的飞刀无法出手。
对杨戬,则可以下阴招。
胡媚擅长暗器轻功,就地一滚,避开李寻欢的脚刀,双手一扬,便是寒星四射,竟半数是冲着杨戬。
月下银光几闪,杨戬余光瞥到,却是一躲不躲。
因为李寻欢也看到了。
侧身一翻,飞刀出手,与此同时,杨戬的长枪破空一刺,身形几变,贴着飞刀翻出战圈。
胡媚的暗器落空了,本人却发出了“格格”的声响,她的咽喉上,赫然插着一柄七寸长的小刀。
周遭人发出暴怒的吼声,竟是招招致死,不伤敌,则伤己。
且杀且退,杀完一波,又来一批。
李寻欢与杨戬的眼睛都亮得惊人,一个原本温和荡着湖绿色春水,一个原本冷而不漠闪着泠然的星光,此刻竟都是令人胆寒的凌厉。
厮杀未止,长夜未央。
天终亮。
疲惫不堪的二人终于摆脱了追杀,齐齐脱力坐地,互相倚靠。
衣衫尽是血污,李寻欢还好,杨戬则不住皱眉,看起来厌恶得不得了。
李寻欢觉得好笑,方才如此英姿的一个人竟有这样的毛病。
刚抿了一口酒,就听见背后的人没好气地说道:“伤成这样还喝酒,你不要命了。”
这是为不得不忍受沾血的衣服而生闷气?
咳过一阵,李寻欢失笑道:“我是个酒鬼,自然对酒十分了解。酒是治伤的良药,不仅可以浇愁,还可以止痛。试试?”说罢,把拿酒手臂向外一展。
想是痛极了,感觉到随身携带酒壶被接过去。
听着吞咽的声音,李寻欢静静道:
“他们不会再来了。”
杨戬道:“有人放出了更可靠的消息。”
“所以最后的一队人并没有与我们打照面。”李寻欢道。
“你暂时安全了。”体力恢复了些,杨戬起身。“但说不准有更大的圈套。”
李寻欢苦笑。
“你去哪?”
“找几个人,不想自己后悔,也不想他们后悔。”杨戬顿了顿,将酒抛给李寻欢,淡淡道:
“果然好酒。”
(完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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有一句完全引用《多情剑客无情剑》(小李飞刀)